钱钟书
一段话
钱钟书(1910—1998)能读英、法、德、意、拉丁诸种文字,却把一生最重要的著作《管锥编》写成了文言文。这部书以十部中国古籍为纲,每一则笔记里都可能同时出现《诗经》、莎士比亚、蒙田和一句拉丁谚语——外语不是装饰,而是用来照亮中文的灯。他提出过译学上著名的”化境说”,但他本人更像一位”翻译思想者”:不以翻译为业,却一辈子在两种以上的语言之间往返。他的例子说明,通晓多种语言,并不会让人失去母语的根;用得好,反而把根扎得更深。
历史现场
钱钟书生于江苏无锡,本名写作”钱锺书”,“钟”是后来简化字通行后的写法。父亲钱基博是国学家,他自幼在古书堆里长大。1929 年考入清华大学外文系,入学考试数学成绩极差,国文与英文却出众——这一段常被当作”偏科天才”的掌故流传。
1935 年,他考取庚款留英,入牛津大学埃克塞特学院,1937 年以论文《十七、十八世纪英国文学中的中国》获文学学士(B.Litt.)学位,随后又到巴黎大学进修一年。1938 年回国时他二十八岁,先在西南联大外文系任教,后到湖南蓝田的国立师范学院——这段经历后来化成了《围城》里的”三闾大学”。
抗战后期他困居上海,在动荡里写出两部书:
| 年份 | 作品 | 语言 | 性质 |
|---|---|---|---|
| 1947 | 《围城》 | 白话 | 长篇小说 |
| 1948 | 《谈艺录》 | 文言 | 诗话,中西诗学比较的开端 |
| 1979 | 《管锥编》(四册) | 文言 | 笔记体学术巨著 |
| 1985 | 《七缀集》(由 1979 年的《旧文四篇》增订而成) | 白话 | 论文集,含《林纾的翻译》《通感》 |
《谈艺录》的序言里有一句后来被反复引用的话:“东海西海,心理攸同;南学北学,道术未裂。“意思是:东方人和西方人的心灵是相通的,学问也没有真正分成彼此隔绝的两块。这十六个字,就是他一生工作的总纲。
《管锥编》的书名取自《庄子·秋水》“用管窥天,用锥指地”——自谦眼界如从竹管里看天、用锥尖去量地。可就是这根”管”和这把”锥”,穿透了中西数千年的书。
关键文本对照
一、一页数语,文言主席
《管锥编》开卷第一册论《周易正义》,第一则就从”易”字说起:古人说”易一名而含三义”——变易、不易、简易,一个字同时容纳彼此相反的意思。
钱钟书随即把黑格尔请上场。黑格尔曾说德语能”冥契道妙”,举 aufheben(钱译”奥伏赫变”,既有”取消”又有”保存”之意)为证,并断言中文不宜思辨。钱钟书的回应是:
黑格尔尝鄙薄吾国语文,以为不宜思辨……
接着他列出”易""诗""论”等汉字一字多义、相反相成的例子,指出黑格尔之误,在于不懂汉语却轻下断语——“无知而掉以轻心,发为高论”。
这一则笔记里,文言是骨架,德语是被反驳的对象,汉字是反证。读者看到的不是”翻译”,而是几种语言在同一张桌子上辩论,而主持这场辩论的语言,是两千年前定型的书面中文。《管锥编》全书大抵如此:一则之内,常常同时引到中文古籍与英、法、德、意、拉丁等文字的材料。
二、金牙肉屑,承重为界
同一个钱钟书,在小说里对”中文里夹英文”毫不客气。《围城》写买办张吉民先生:
张先生跟外国人来往惯了,说话有个特征——喜欢中国话里夹无谓的英文字。他并无中文难达的新意,需要借英文来讲;所以他说话里嵌的英文字眼,毫无意义,不痛不痒,仿佛嘴里嵌着的金牙,因为金牙不仅妆点,并且使用的,只好比牙缝里嵌的肉屑,表示饭菜吃得好,此外全无用处。
把两段并读,就能看到钱钟书心中的界线:
| 《管锥编》的外文 | 张先生的英文 | |
|---|---|---|
| 为什么出现 | 中文需要一个对照,才能把道理说透 | 没有新意,只为显得洋气 |
| 拿掉之后 | 论证就塌了 | 意思一点不少 |
| 钱钟书的比喻 | 照亮母语的灯 | 牙缝里的肉屑 |
一个人懂多少外语不是重点,外语在句子里是否”承重”才是重点。
三、围城本是舶来
“围城”这个书名,在小说里借人物之口交代了来历——法国有句老话,说婚姻像一座被围困的城堡(une forteresse assiégée):“城外的人想冲进去,城里的人想逃出来。“一句法国谚语被译成两个汉字,再变成一部中文小说的名字,最后成为今天中文里人人会用的成语式说法。很多读者并不知道,“围城”原是舶来品——这正是钱钟书自己说的”化”。
🔍 修辞 / 文学视角
钱钟书对中文修辞最大的贡献之一,是一篇题为《通感》的论文(收入《七缀集》)。他从宋祁”红杏枝头春意闹”的”闹”字谈起:前人有人嫌这个字不通——花怎么会”闹”?钱钟书指出,这是把视觉上的繁盛写成了听觉上的喧哗,诗人让感官彼此打通。他接着从中国诗词里举出大量例子,又引西方诗人与心理学的材料互证,最后给这种手法定名为”通感”。今天中学语文课本里讲的通感,这个术语就是经他的论述而广为人知的。
这是”双语者反哺母语”的典型路径:用西方的材料,帮中文说清楚它自己早已在做、却没有命名的事。
他自己的文字,则是比喻的层次的活教材。《围城》几乎每页都有让人发笑的比喻,而且常常是”比喻套比喻”——上面”金牙与肉屑”一句,先把英文比作金牙,再立刻翻转,说它连金牙都不如,只是肉屑。比喻在这里不只是形象,还完成了一次判断。
在《管锥编》论《毛诗正义》的部分,钱钟书讨论赋比兴里的”兴”,认为有些起兴之句与下文意义并无关联,只是借声音起个调子,并拿后世的民歌童谣来比照。这种”以今证古、以俗证雅”的读法,把《诗经》从经学的高台上请下来,还原为人人都能唱的歌。
🏛 文化脉络
钱钟书的笺注方法,是一种最高规格的批判性阅读。他从不因为说话的人是黑格尔、是经学大师,就照单全收;每一个论断都要拿别的文本来对质。《管锥编》的一则笔记,往往就是一次”多文本对读”:同一个观念,在中国史书、希腊悲剧、法国随笔里各出现一次,他把它们排在一起,让读者自己看见异同。
他对翻译的看法,集中在《林纾的翻译》一文。文中他从许慎《说文解字》“囮,译也”一条训诂出发,把”译""诱""媒""讹""化”几个字串成一条线:翻译是引诱读者走向原作的”媒”,难免出”讹”,而最高的境界是”化”。关于”化境”本身,参见化境说;与严复技术性的三字标准对照,参见信达雅。
《七缀集》里还有一篇《汉译第一首英语诗〈人生颂〉及有关二三事》,考证了美国诗人朗费罗《人生颂》(A Psalm of Life)在晚清的中译经过:先由英国外交官威妥玛译成散文,再由清朝官员董恂改写为七言诗,开头两句是:
莫将烦恼著诗篇,百岁原如一觉眠。
英文原诗本是劝人振作的进取之歌,到了七言诗里,却带上了几分”人生如梦”的中国式感慨。钱钟书用这个小例子说明:第一次相遇时,接收的一方总会不自觉地用自己的旧框架去理解新事物。
还有一则流传很广的轶事:据说一位外国读者读了《围城》,打电话想登门拜访,钱钟书在电话里说:“假如你吃了个鸡蛋觉得不错,又何必认识那个下蛋的母鸡呢?“晚年他确实谢绝了大量出访邀请和采访——虽然 1979 年随学术代表团访美、1980 年赴日讲学,他也都去了。这位读遍世界的人,最愿意待的地方,始终是书桌和母语。
🌍 跨语言意义
与同一维度的林语堂、张爱玲相比,钱钟书走的是第三条路:
| 林语堂 | 张爱玲 | 钱钟书 | |
|---|---|---|---|
| 主要读者 | 英语读者 | 中英两边 | 中文读者 |
| 外语的作用 | 写作语言 | 自我翻译的对象 | 照亮中文的参照 |
| 代表作语言 | 英文 | 中文 / 英文 | 文言 / 白话 |
林语堂向西方解释中国;钱钟书反过来,把西方请进中文的书房,让它为中文作证。《管锥编》证明:文言并没有因为现代化而失去思辨能力——只要使用者足够博学,一种两千年前定型的书面语,照样可以同黑格尔、蒙田平等对话。
这对今天的学习者有一层朴素的启示:学外语,不必以”忘掉母语”为代价。外语学得越深,越能看见母语里那些习以为常、却从未被命名的美。
📝 思考与讨论
- 金牙与肉屑:回想你身边”中文里夹英文”的说法(比如”这个 project 的 deadline”)。按钱钟书的标准,哪些英文词是”承重”的——换成中文意思会变?哪些只是”肉屑”?
- 通感练习:找一句你读过的古诗,判断它有没有”打通感官”的写法。然后试着用通感写一句描写校园的句子,例如把颜色写成声音,或把气味写成温度。
- 反驳权威:钱钟书反驳黑格尔,靠的是举出汉字中的反例。你能否想到一个汉字,同时有两个相反或差异很大的意思(提示:“乱”在古文里可以表示”治理”)?这样的字说明了中文的什么特点?
- 用旧框架看新事物:董恂把一首进取的英文诗译出了”人生如梦”的味道。今天我们接触外国文化时,有没有类似的”误读”?误读一定是坏事吗?
🔗 延伸阅读
钱钟书著作
- 《围城》——从小说入手最容易,留意其中的比喻和中英混杂的人物对话
- 《七缀集》——推荐先读《通感》《林纾的翻译》《汉译第一首英语诗〈人生颂〉及有关二三事》三篇
- 《谈艺录》——中西诗学比较的起点,可挑感兴趣的条目读
- 《管锥编》——高阶读者可从第一册《周易正义》前几则试读,不必通读
- 杨绛《我们仨》——夫人杨绛的回忆录,看见书斋之外的钱钟书
译境维度延伸
跨维度延伸
R. S. Ang · K12 Notes · 2026